湖南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
房地产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上下游产业链条 60 多个,是经济发展的 " 晴雨表 ",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5 月 28 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省财政厅等 9 部门出台《湖南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 " 湘十条 "),着力促进住房领域消费。这是我省自 2018 年之后,时隔 7 年再次出台省级层面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文件。
" 湘十条 " 措施包括加力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积极推进 " 以旧换新 "、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加大契税等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满足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加大对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盘活存量房地产开发土地、着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 " 白名单 " 项目融资、扎实推进 " 好房子 " 建设等。
" 湘十条 " 提出,省级财政安排资金对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市州、县市区给予补助。推动落实保障性住房各环节税费优惠政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可适当放宽收购面积标准,但原则上单套住房面积不得超过 143 平方米。
" 湘十条 " 提出,积极推进 " 以旧换新 "。对在同一城市出售自有住房之日起一年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对其出售自有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鼓励对 " 以旧换新 " 实施补贴。
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在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和城市危旧房改造等涉及房屋征收工作中,优先实施货币化安置,因地制宜稳妥推进房票安置方式,严格控制新增供应安置房建设用地。
加大契税等政策支持力度。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对在拟购房的县(市、区)无住房,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积极采取契税补贴政策。
针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关注的人才住房需求问题," 湘十条 " 鼓励对创业大学生、青年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或其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发放购房优惠券或给予购房补贴。对在省内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创业大学生和青年人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 个月即可申请贷款。
就社会关心的多子女家庭购房问题," 湘十条 " 提出,一是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在拟购住房所在县(市、区)已有住房的,套数认定核减一套,按核减后的套数认定标准执行住房信贷政策;二是对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首套、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给予一定比例的契税补贴(契税补贴政策可以叠加),并可给予一定额度的货币或面积补贴;三是合理提高二孩及以上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二孩、三孩且子女未成年家庭贷款额度分别在现有额度上限基础上再提高不低于 20%、30%。
对在省内跨城市购房的,取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户籍地或工作地限制。允许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将存量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转为 " 商 "、" 公 " 组合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 湘十条 " 对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 " 白名单 " 项目融资也提出了政策措施。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提出推动存量房(二手房)实施先网签后缴税,推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 " 凭住建部门(网签)备案合同纳税 "" 交易资金监管 " 模式;" 白名单 " 项目融资方面,提出各地应建立对金融机构房地产 " 白名单 " 项目融资工作绩效考评机制,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督促指导。
" 湘十条 " 还就盘活存量房地产开发土地,推进 " 好房子 " 建设等事项进行了明确。
" 湘十条 " 已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文中明确,如遇国家政策调整的,以国家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业内人士认为," 湘十条 " 若干措施结合了湖南省房地产发展的客观实际,是因城施策的具体体现," 湘十条 " 从供需两端入手,既有立足现状,推动存量去化的诸多举措,又有推动湖南省住房领域消费、减轻购房者压力、稳定市场预期,增添房地产需求动能的各种政策,更有基于人口增长、人才引进、土地市场等着眼行业长远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 ‘湘十条’能更好地发挥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效果,一定程度吹响了湖南房地产复苏的号角。" 湖南建投地产旗下湖南建工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周事勇认为,契税优惠、人才购房和多孩家庭购房政策等组合拳能有效减少刚需和改善购房客户的压力,提振市场信心,进一步推动房地产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推进 " 好房子 " 建设,也必将促进房地产行业从 " 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 向 "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 " 进一步跨越。
潇湘晨报记者刘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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