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教师迟到1分钟被认定教学事故,值得商榷

5 月 26 日,有网友爆料称,近期,广州某职业学院在校内通报了两起教学事故,一起为一名老师上课迟到 1 分钟,当月扣除其 5 个教学工作量,当学期绩效考核总评扣 10 分;另一起为一名老师提前下课 2 分钟,按文件相关规定给予处理。迟到早退一两分钟被认定为教学事故,引发关注。5 月 27 日,工作人员称如果被通报肯定是因为触犯了相关规定," 要是学校没有教学秩序,每个人都迟到早退,一两分钟,两三分钟,不就乱了吗。"(5 月 28《北京青年报》)

教师肩负教书育人重任,理应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以确保正常教学秩序。在此意义下,教师迟到早退,学校给予相应提醒、惩罚无可厚非,但惩罚方式、尺度值得商榷。比如,教师迟到早退一两分钟,是否实质影响了教学质量?迟到 1 分钟便扣除教师 5 个教学工作量,是否合理?将惩罚与绩效考核挂钩,是否会打消教师工作积极性?

教师教学质量高低,并不完全取决于上课是否迟到早退,关键在其是否发自内心地对教书育人高度重视,将培养人才当作教育目标,将桃李满天下作为职业最高荣誉。若是部分教师仅将授课视为一种任务,即便其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教学,也可能 " 身在曹营心在汉 ",讲课内容照本宣科、枯燥无味。这样的课程,对学生来说不仅浪费时间,也缺乏意义。

根据网友爆料,近一个半月时间,学校已经通报六七起教学事故,大部分没有争议,比如监考玩手机、上课时间放视频过长等。这也说明学校在切实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权益,无疑是正确且积极的。

只不过,针对教师迟到早退的情况,学校是否应该视情况而定,设置合理的容错空间,将单次偶发事件与持续失职行为区分对待?进一步来说,相关管理规定实施后,教师迟到早退现象有无减少?对教学秩序、课堂质量有无改进?若只是一味地对教师进行惩罚,却没有实际效果,恐怕没有任何意义。

还需追问的是,学校管理规定是否做到了一视同仁?还是说仅针对一线教育工作者?若后勤人员、教学辅助岗位等迟到早退,是否也会受到相应处罚?若紧盯着一线教育工作者,而其他人员安逸享受,是否会造成教学资源逃离一线?

惩罚不是目的。管理手段该有的刻度不能少,但始终得给教育温度留点余地,这才是真正对教育负责的态度。(正观评论员 任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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